新乡泰达币诈骗案判决书揭示虚拟货币投资陷阱

投稿 2026-03-10 18:33 点击数: 1

河南省新乡市一起利用泰达币(USDT)实施的诈骗案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判决书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对虚拟货币领域犯罪的严厉打击,也为投资者敲响了警钟。

根据判决书显示,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被告人张某、李某等人组成诈骗团伙,通过社交平台发布“高息泰达币投资理财”广告,以“稳赚不赔”“日息1%”为诱饵,吸引受害人向其指定的虚拟货币钱包转入泰达币,团伙成员伪造虚假投资平台后台,伪造交易记录和收益截图,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缴纳保证金”“解冻资金”等名义要求持续转账,最终将受害人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案发时,该团伙共诈骗泰达币价值人民币300余万元,涉及全国各地20余名受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跨境性特征,虚构投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具有退赔部分赃款、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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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判决再次提醒公众,虚拟货币并非法外之地,所谓“高息虚拟货币投资”多为骗局,投资者应通过正规渠道参与投资,警惕“保本高收益”的虚假宣传,发现被骗后及时报警保存证据,司法机关将持续加强对利用虚拟货币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