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合约赌博,披着金融外衣的罪恶,法律利剑必将斩断
金融创新幌子下的犯罪陷阱
近年来,随着虚拟币市场的兴起,一种名为“虚拟币合约赌博”的新型犯罪形式悄然滋生,它打着“金融创新”“高收益投资”的旗号,利用虚拟币的匿名性、跨境性和合约交易的杠杆属性,将传统赌博行为包装成“投资游戏”,实则是一种披着科技外衣的严重犯罪,我国法律对虚拟币合约赌博的打击从未手软,其本质是赌博犯罪,更是对金融秩序和社会风气的严重破坏。
虚拟币合约赌博的“伪装”与本质
虚拟币合约赌博,通常指以虚拟币(如比特币、泰达币等)为交易媒介,通过合约交易的形式,对虚拟币的价格涨跌进行“押注”,盈输由合约结果决定的行为,与传统赌博相比,它具有更强的迷惑性:
一是利用“金融术语”包装,犯罪分子常使用“杠杆交易”“爆仓机制”“永续合约”等专业词汇,将赌博行为伪装成“理性投资”,诱骗参与者认为这是“市场博弈”而非“赌博”,某平台宣称“100倍杠杆,小资金博取高收益”,实则是通过高杠杆设计,快速榨取参与者的本金。
二是依托虚拟币的“匿名性”逃避监管,虚拟币的去中心化、匿名转账特性,使得资金流向难以追踪,犯罪分子可以轻易隐藏身份和资金来源,给执法打击带来难度。
三是借助跨境平台扩大覆盖范围,许多虚拟币合约赌博服务器设在境外,通过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引流,针对境内用户开展活动,形成“境内宣传、境外运营”的犯罪链条。
无论形式如何变化,虚拟币合约赌博的本质仍是“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偶然性决定输赢”的赌博行为,其核心并非虚拟币的价值投资,而是通过“押涨跌”的零和游戏,让参与者在短期内产生“暴富幻想”,最终因平台操控、高杠杆爆仓等损失惨重。
法律定性:虚拟币合约赌博构成“赌博罪”
我国法律对赌博犯罪的打击,从未因“虚拟币”这一媒介而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虚拟币合约赌博完全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犯罪分子通过收取“手续费”“点差”或直接“坐庄”抽水,非法获利;参与者虽可能抱有“投资”心态,但平台运营者以营利为核心目的,符合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客观上实施“开设赌场”行为,虚拟币合约赌博平台本质上就是“线上赌场”,其提供的合约交易系统、杠杆工具、充值提现功能,与传统赌场的“赌桌”“赔率”“筹码”并无本质区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数据,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
侵害“双重法益”,虚拟币合约赌博不仅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风尚,更冲击了金融安全:它规避了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监管,扰乱了外汇管理和金融市场秩序;大量资金通过虚拟币渠道跨境流动,助长了洗钱、非法集资等关联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币合约交易更是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币合约赌博不仅违法,其资金也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者最终可能“血本无归”。
为何虚拟币合约
赌博危害巨大

与传统赌博相比,虚拟币合约赌博的社会危害性更为突出:
一是“高杠杆”加剧财产损失,虚拟币合约交易普遍提供10倍、50倍甚至100倍杠杆,意味着价格微小波动就会导致本金全部亏空(即“爆仓”),许多参与者缺乏风险意识,甚至借贷参与,最终陷入“倾家荡产”的绝境。
二是“黑平台”操控,诈骗与赌博交织,部分平台通过后台操控数据、“拔网线”、拒绝提现等手段,直接侵吞参与者资金,兼具“赌博”与“诈骗”双重属性,2022年江苏警方破获的“某虚拟币合约赌博案”中,犯罪团伙搭建虚假平台,通过“杀客”(操控价格让用户爆仓)非法获利超10亿元。
三是“洗钱温床”,滋生下游犯罪,虚拟币的匿名性使其成为洗钱、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赌博资金通过“虚拟币-第三方账户-银行账户”的链条,可快速漂白,助长了电信诈骗、贪污贿赂等上游犯罪的滋生。
四是“低龄化”渗透,危害青少年,犯罪分子通过短视频平台、社交群组以“轻松赚钱”为诱饵,吸引年轻人参与,部分青少年缺乏辨别能力,甚至将“合约赌博”视为“理财方式”,导致价值观扭曲,引发家庭和社会问题。
法律利剑高悬:坚决打击虚拟币合约赌博
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对虚拟币合约赌博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形成了“全链条、多维度”的打击态势:
一是明确法律适用,统一执法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虚拟币合约赌博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对平台运营者、推广代理、技术人员等参与者,根据作用大小分别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浙江杭州警方破获的“XX平台虚拟币合约赌博案”,主犯被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二是强化技术反制,斩断犯罪链条,警方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赌博平台的服务器位置、资金流向和核心人员,与网信、金融监管部门协作,对涉案虚拟币地址进行监控和冻结,2023年以来,全国已关闭虚拟币赌博平台2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00余名,涉案金额超300亿元。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筑牢社会防线,监管部门通过官方渠道发布风险提示,揭露虚拟币合约赌博的“套路”;学校、社区也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公众树立“赌博违法、投资有风险”的意识,自觉抵制虚拟币相关赌博活动。
远离“虚拟赌场”,守护财产安全
虚拟币合约赌博并非“金融创新”,而是披着科技外衣的“罪恶游戏”,它利用人性弱点,以“高收益”为诱饵,最终让参与者陷入“倾家荡产”的深渊,我国法律对虚拟币合约赌博的打击是明确且坚定的,任何试图通过虚拟币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在此提醒广大公众:虚拟币不是“法币”,合约交易更非“投资”,切勿因一时贪念参与虚拟币合约赌博,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和社会秩序,天下没有“暴富捷径”,脚踏实地才是正道;法律利剑高悬,赌博犯罪必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