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销售的思维方式?
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是对可预见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的行业,而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的产品,不能试用也看不见摸不着,因此,保险销售的思维不能像有形产品那样,要把潜在一定会发生的风险进行物化来确定销售的方向;如将健康与长寿有效地结合起来的一种思维模式和客户进行交流沟通等等。
二、如何运用互联网思维作用到汽车销售?
除了汽车行业,可以说所有行业都可以用到互联网思维
要用互联网思想就要具有互联网思维,否则你自己都没有这个思识
又怎么可能会操作呢。
可以关注我,我前面有专门文章分析的。
也可以私信我。我们有创业项目就是互联网思维的。
三、互联网保险销售管理办法?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本办法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产品,是指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
第三条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
第四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符合新发展理念,依法合规,防范风险,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风险保障需求,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总公司集中运营、统一管理,建立统一集中的业务平台、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保险机构应科学评估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合理确定适合互联网经营的保险产品及其销售范围,不能有效管控风险、保障售后服务质量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活动。
保险机构应持续提高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防控水平,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保证自营网络平台运营的独立性,在财务、业务、信息系统、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实现有效隔离。
第五条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并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的,适用本办法。
投保人通过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的保险产品投保链接自行完成投保的,应同时满足本办法及所属渠道相关监管规定。涉及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业务的,其线上和线下经营活动分别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无法分开适用监管规则的,同时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规则不一致的,坚持合规经营和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
第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业务规则
第一节业务条件
第七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及其自营网络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服务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营网络平台是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APP)的,应依法向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取得备案编号。自营网络平台不是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APP)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
(二)具有支持互联网保险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并与保险机构其他无关的信息系统有效隔离。
(三)具有完善的网络安全监测、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以及完善的边界防护、入侵检测、数据保护、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防护手段。
(四)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网络安全定级备案,定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落实相应等级的安全保护措施。对于具有保险销售或投保功能的自营网络平台,以及支持该自营网络平台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相关自营网络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不低于三级;对于不具有保险销售和投保功能的自营网络平台,以及支持该自营网络平台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相关自营网络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五)具有合法合规的营销模式,建立满足互联网保险经营需求、符合互联网保险用户特点、支持业务覆盖区域的运营和服务体系。
(六)建立或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互联网保险业务负责人,明确各自营网络平台负责人。
(七)具有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八)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应符合银保监会关于偿付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等相关规定。
(九)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是全国性机构,经营区域不限于总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并符合银保监会关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的相关规定。
(十)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保险机构不满足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应立即停止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并在官方网站和自营网络平台发布公告。保险机构经整改后满足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可恢复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拟自行停止自营网络平台业务经营的,应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在官方网站和自营网络平台发布公告。涉及债权债务处置的,应一并进行公告。
第九条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应在满足本办法规定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形态简单、条款简洁、责任清晰、可有效保障售后服务的保险产品,并充分考虑投保的便利性、风控的有效性、理赔的及时性。
保险公司开发互联网保险产品应符合风险保障本质、遵循保险基本原理、符合互联网经济特点,并满足银保监会关于保险产品开发的相关监管规定,做到产品定价合理、公平和充足。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进行噱头炒作、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健。
第十条银保监会可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阶段、不同保险产品的服务保障需要,规定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的险种范围和相关条件。
第二节销售管理
第十一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加强销售管理,充分进行信息披露,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优化销售流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建立官方网站,参照《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设置互联网保险栏目进行信息披露,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相关许可证(备案表)。
(二)自营网络平台的名称、网址,以及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上的信息披露访问链接。
(三)一年来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等相关监管评价信息,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保险机构之间开展合作的,各保险机构应分别披露合作机构名称、业务合作范围及合作起止时间。
(五)互联网保险产品名称、产品信息(或链接),产品信息包括条款、审批类产品的批复文号、备案类产品的备案编号或产品注册号、报备文件编号或条款编码。
(六)互联网保险产品及保单的查询和验真途径。
(七)省级分支机构和落地服务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电话号码等。
(八)理赔、保全等客户服务及投诉渠道,相关联系方式。
(九)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经营变化情况。
(十)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保险互联网销售经营范围?
互联网销售的产品一般都是报备申请销售渠道是互联网。是企业经营的范围只是销售渠道不同
五、“互联网思维?
是指很多种思维模式的集合,是由于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于互联网的特性研究后,所总结出来的具有互联网特性的思维方式。
我们接触互联网的市场长了以后,我们会发现,互联网改变了我们人类的通讯方式、购物方式、出行方式等等,而这些改变,都是建立在互联网能够通过信息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空间和时间长的成本大大降低从来带来的价值。
而围绕着这种变化方式去思维的模式,就叫做互联网思维。
六、互联网保险对传统保险销售带来哪些影响?
说直白点,互联网保险和传统保险销售的差别就是少了保险代理人。
我认为这样的好处是要大于坏处的,人们可以更加直接的接触到保险,而不是通过代理人或者业务员之手来了解保险。一来可以促进大众学习保险知识,二来也可以给传统保险销售带来压力,俗话说得好,有压力才有动力,保险行业从业者的门槛低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若是互联网保险销售方式能够大受追捧的话,线下销售人员也会努力提升自己。
七、商业销售思维?
销售思维一:
销售不是卖,而是和客户一起买!
当你真正关心或关注客户如何采购,并且让客户感觉你是在帮助他的时候,你会发现,客户把你当成了他们采购组织中的一员。
销售思维二:
没有同质化的产品,只有找不到需求差异的销售。再往深里说,其实客户不是在找差异,而是在找差异给他带来的价值。差异只有在满足客户的需求的时候,才真正有力量。所以说差异不是在说产品,而是在说需求。
销售思维三:
在不知道客户想买什么之前,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能卖什么!
在复杂销售中,没有任何两个客户会因为同样的动机买同样的东西。而客户又是基于对个人动机的满足程度决定购买的,所以对客户的购买动机了解的越多、越清晰,就越知道如何卖。
销售思维四:
客户重视自己说的话,和自己所得出的结论,而不重视被告知的东西。对自己得出的结论往往誓死捍卫,所以顶尖销售员要学会把自己想说的话,让客户说出来,并变成客户得出的结论。这需要行业知识、销售技巧和对自己产品及方案深刻认知。
销售思维五:
客户没有目标,销售就没有希望。客户有了明确的目标,销售的希望也不大,客户对改进问题的渴望以及对用了产品后的美好想象是购买的动力之一;如果客户有了非常具体的应用目标,那十有八九是你的对手塑造的,他干了,你就危险了。
销售思维六:
谈判的本质并非是客户在压价,而是客户在寻找底价在那里;所以,作为销售关键的也不是降价,而是如何塑造出客户认可的底价。这是所有谈判技巧的核心所在。
销售思维七:
在你走出客户的大门时,不仅要知道你要为客户做什么,而且要知道他将要为你做什么!
客户行动承诺是销售尤其是复杂销售中最重要的东西,只有客户在做事情,项目才可能前进,可惜大部分销售人员在做事情,项目才可能前进,可惜大部分销售人员都是自己傻坐,然后等着客户因为感动而购买。
销售思维八:
无论什么情况,总会有一个原因造成客户不作出购买承诺。那就是他相信在接受你产品的时候,他会遭遇到个人的“输”,或者他看不到“赢”。他没有看到这次采购有什么是为自己的。越早捕捉到客户这种“输”的感觉,越容易推进项目。
销售思维九:
从来没有人买过任何产品!站在销售的角度看,所谓产品不过是解决客户问题的一大堆方法的集合。销售的任务是把这些集成到一起到东西针对客户关心的问题一一拆给他看。而客户买的也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而不是那个叫“产品”的怪物。
销售思维十:
早来的坏消息就是好消息。销售就是一场没有第二的比赛,如果你成不了第一,你一定要争取成为倒数第一,早早离开;否则,你的成本就太大了。
销售思维十一:
客户的异议=疑问+负面情绪;你不能仅仅通过解释消除反对意见,那样会有新的疑问出来,因为他没有消气。面对异议,有三种事必须要做:通过分享(不是同意)他的感受,消除负面情绪。通过探索,找到异议背后的原因;针对原因解决问题而不是针对问题解决问题。
八、销售思维感悟?
在⼀个团队⾥的成长是最直接最快速的。⾸先我们得明确⾃⼰在这个团队中的⾓⾊,以整个项⽬组的进度为参考,合理的安排好⾃⼰的⼯作,发挥好⾃⼰的作⽤;再就是需要以柔和的态度和⼤家相处,男⼈的智慧在于“刚⽽强”,⽽⼥⼈的智慧更多的在于“柔⽽韧”。作为⼀名⼥性,我们要学会带有⼀丝坚持的妥协,也要学会带有⼀丝主见的不固执;最后要懂得合作学会合作。合作更多的是互补,⽽不是苛刻地要求对⽅须与⾃⼰保持各种⼀致。
九、销售思维模式?
1.注重为客户交付价值,让客户在销售的过程中得到一种满足感。
2.专业,能结合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贴身的解决方案,而不是简单地推销产品。
3.将产品交付用户看作是销售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4.靠谱。一个好的销售绝不是在客户面前夸夸其谈,而是做一个靠谱的倾听者,靠谱的价值交付者。
5.注重协同。好的销售有能力调动企业内外部资源来为客户服务,从而达成销售目标。
6.会讲故事。这里的故事不是欺骗,而是将服务客户的案例结合各种场景整理成一个个生动的小故事,在接触用户的过程中让对方留下深刻的印象。
7.能自我驱动。销售的过程就是一个面对各种拒绝的过程,销售高手能客观看待这种拒绝,视其为一种自我提升和无限逼近销售成功的过程。
十、互联网平台销售保险产品要求?
互联网平台卖保险产品要灾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欺骗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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