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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机构有哪些?

113 2023-12-23 04:58 admin

一、金融监管机构有哪些?

        中国的金融监管部门有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的是“一行三会”的管理构架,中国银监会负责监督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中国证监会负责集中管理全国期货和证券;中国保监会负责监督全国保险市场;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

二、互联网的金融监管需要坚持什么监管?

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

二、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

三、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是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三、美国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有些什么政策?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猫鼠游戏”该怎么玩下去?

有人形象地将金融监管比喻为“猫鼠游戏”,毫无疑问,监管部门是猫,而金融机构是鼠。而目前的形势是,猫还是原来的猫,但老鼠强大 了,原有的监管体系在新的市场环境下表现得虚弱不堪。面对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转型迫在眉睫。监管应由当前以机构及业务审批、核准、备案等事前监管 为主导的思路,逐步演变为强调法律后果和责任的事后监管为主导。

传统金融给人的印象往往是高不可及的,无论是阴谋论者眼中的罗斯柴尔德家族,还是那些动辄掌管着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资产的对冲基金。复杂的模型, 晦涩的产品说明,无一不彰显了金融的神秘和高贵。与此对应,金融的监管也被神秘色彩所笼罩。尤其是在后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金融准入依然门槛重重,金融产 品的创设、创新也被少数实权监管部门(三会一行)所掌握,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高大上”角色愈发凸显。

互联网则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浓厚的草根色彩,从网络社区、论坛,到B2B、B2C交易,再到自媒体,交互式社交平台等,都是在传统经济模式之外所产生的一种平民化的新经济形态。

近年来,随着金融知识的普及以及民间资金对于更高收益和更多样化金融产品的追求,互联网金融开始蓬勃发展。而金融也放下了高贵的身段,开始恋上互联网这个“灰姑娘”。结合的产物是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也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逐渐进入“后监管时代”,监管转型迫在眉睫。 一、金融的互联网基因

与实物电子商务相比,金融具有更多的互联网基因。金融是一种资金融通活动,金融活动的标的是资金或者由资金权利所衍生的权益,金融交易具有很强的虚 拟属性。互联网的出现,使得金融的全过程交易皆可通过网络完成。与实物交易的线下配送相比,金融交易能够更加完全地融入互联网之中。所以说,金融天生具有 互联网基因。甚至可以说,在“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被大肆宣扬之前,互联网已经成为金融的必备工具,而金融系统无疑也是“互联网”化最为彻底的行业之一。从金融机构之间的汇兑结算网络,到证券交易的虚拟股票和网络下单,再到POS终端机的使用。无论是否承认,金融本身已经互联网化。二、监管新课题—猫鼠游戏已变化

1、“乖孩子”模式下的监管体系虚弱不堪

传统的银行、保险、证券、公募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在我国都有专项的法律或法规规定,而且在央行妈妈和三会爸爸们的呵护下,依照监管规则和业务审批备案制度,幸福的享受着乖孩子待遇。

在这种乖孩子参与金融游戏的背景下,监管难度比较低,导致机构审批、业务审批这样的高成本监管方式也居然能发挥效用。 但互联网金融的一些新型业态加入后,由于其规模小、机构数量众多、创新方法多样,原有的监管体系事实上很难适应。 此时,监管部门恐怕才会发现,不是传统的金融机构无法突破监管,而是突破的动力不足,加之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高管任职审批备案以及窗口指导等隐性监管措 施,传统金融机构客也不愿突破监管。但对于众多依赖互联网发展的民间金融机构而言,上述措施并无实际的约束力。加之原有金融立法散乱、随意、部门化的特 点,导致互联网金融的部分创新业务游走于法律监管之外,原有的监管体系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已显虚弱。2、猫还是原来的猫,但老鼠强大了

有人形象地将金融监管比喻为“猫鼠游戏”,毫无疑问,监管部门是猫,而金融机构是鼠。以前,鼠是猫养的,鼠也懒得逃避猫的监管。而互联网应用于民间 金融产品后,由于其隐蔽性和分散性,监管机构会发现,大量的民间金融机构开始涌现。躲避监管的成本很低,而实施监管的成本则很高。所以,鼠多了,本领也更 加高强,而猫还是原来那几只老猫。猫鼠游戏的大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必然要求改变游戏规则。规则不改变,就会导致巨大的社会成本,也会使得法律和监管规则失去其严肃性。三、金融法律及监管规则变迁趋势

1、变迁的需求

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必然带来制度变迁的需求。法律作为一种正式的制度,对于调整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降低交易成本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然带来社会对于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的需求。

原有以部门立法为主导的金融立法和分类监管体系,使得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从业者,随时可能触碰法律的红线。从而鼓励合规意识差的业者快速发展,而合规意识强的业者裹足不前,造成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劣币驱逐良币”,最终会伤害投资者利益。

2、变迁的趋势

监管应由当前以机构及业务审批、核准、备案等事前监管为主导的思路,逐步演变为强调法律后果和责任的事后监管为主导。

正如前面所分析,当前的金融法律和监管体系,无法有效监管互联网金融。如果一定要采用审批、核准、备案等监管制度,社会成本也会较高。对于高成本的 法律,理性主体的选择有如下两种可能:(1)弃之不用(即:放弃这一领域的投资),(2)因“法不责众”而忽视法律的责任。这都是立法者和监管者应当考虑 的问题,也事关法律和监管规则的严肃性。

金融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应适当收缩阵线,弱化机构及业务审批、核准、备案等监管措施,完善法律责任等事后追究措施,这是立法者和监管机构当前适应互联网金融的理性思路。有所不为,方可有大作为。

四、金融犯罪与监管属于什么机构?

金融犯罪与监管属于金融类行业行为的监督管理机构

五、捷信金融属于哪个机构监管?

很多部门都可以监管,具体的看不同的类型。宣传、骚扰由市场监督局(原工商)监管。涉嫌欺诈由公安部门监管。借贷利率等由银监会监管。

捷信曾经涉及过几个起诉的案例,一些逾期不还的客户被起诉到法院,而被法院判决不支持其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捷信除了向客户收取1.75%的贷款利息之外,还收取各种服务费,逾期还款违约金等,实际属于变向突破法定利率收取高息的行为,故超出36%年利息的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六、香港金融监管机构有哪些?

香港金融监管体系有分业监管、与国际标准接轨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重三大特点。

一:分业监管:目前香港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香港金融监管局(金管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和保险业监管局( 保监局 ) ,分别负责监管银行业、证券和期货业以及保险业。

金管局主要发挥维持金融体制、银行业稳定、管理外汇基金和货币政策的运作维持港币稳定性等中央银行的功能。

证监会主要负责监管证券及期货市场,促进和推动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制定以及执行市场法规、向申请进行受证监会规管的活动发牌并监管;规管和监察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等等。

保监局主要职能是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以及促进保险业的整体稳定;监管保险公司和三个监察保险中介人的自律机构。

二:香港金融监管与国际标准接轨:1999年香港金管局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建议,展开前所未有的金融业监管制度改革,将原有的以资本为基础的监管制度,转变为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监管制度。

2007年,香港实行全新国际资本以及风险管理标准,采用内部评级法(IRB)对认可机构进行信用风险评估,成为全球率先实行《巴塞尔协议Ⅱ》的地区之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金管局又从2013年起开始分阶段实施《巴塞尔协议Ⅲ》,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证券业方面,1999年3月,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证券及期货市场改革的政策性文件》,推出一项“三管齐下”的证券及期货市场改革方案。

2003年4月1日《证券及期货条例》正式生效,该条例把过去25年中颁布的10条规管证券及期货市场的法例更新,并综合为一条新法例,使证券及期货市场的规管制度符合国际标准和惯例。

三: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重: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行业自律机构分别是香港银行公会、香港交易所和香港保险业联会。政府在金融监管中担当管理者的角色,行业自律机构则重在内部风险的控制和审查。

七、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目的是什么?适度监管?还是全面监管?

要是公开的回答这个问题,然而我国的金融监管事实上一向是全面监管,适度监管是标准答案,适度无非是领导手法的轻重而已

八、监管互联网金融的会是谁?

个人认为,基于现有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格局,互联网金融将仍然按照业务属性分别由一行三会监管:

  1. 互联网金融整体监管策略将由央行牵头,银证保配合制定;
  2. 比特币基于虚拟货币属性将有央行监管(尽管央行包括世界绝大部分央行都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属性,而把它归属于特殊虚拟商品——类似于黄金);
  3. P2P网贷基于信贷业务属性将有银监会监管(这在监管层似乎已经达成共识,尽管前期央行做了大量调研,详见:P2P网贷将由银监会监管?);
  4. 第三方支付(含移动支付)基于支付业务属性理所当然归央行监管,因为整个中国的支付清算系统都由央行负责建设运维;
  5. 余额宝之类的网络理财相对比较复杂,涉及第三方支付和基金业务,理应由央行牵头,证监会配合管理;
  6. 众筹融资属于融资业务领域,由证监会监管比较合适,这一点似乎也在监管层达成了共识:
  7. 网络保险涉及保险业务,理所当然由保监会监管。

总之一句话,从业务属性看就什么都明白了。

九、我国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机构是?

是银监会。

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金融监管机构是“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证监会和银监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

2003年3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2018年3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撤销。

十、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机构吗?

互联网金融是属于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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